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修法後之減免刑責要件詳細解析|中正區詐欺訴訟律師推薦|中正區刑事辯護律師
發佈:2026/08/04
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(下簡稱詐防條例)是我國政府為因應近年來詐欺犯罪手段不斷推陳出新,為有效遏止詐騙集團蔓延、加強打擊詐欺犯罪,於民國113年7月31日制定公布、8月2日施行之法律,而後為擴大高額財產犯罪處罰適用範疇及加重刑度、加重特定詐欺行為之刑責、強化犯罪被害人損害填補、將犯罪行為人之豪奢行為作為科刑參考、提高假釋門檻以防止再犯等目的,立法院於114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詐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並於115年1月21日公布,115年1月23日施行,本文將從規範對象與適用範疇、修法前後差異及比較,再來深入解析修法後詐防條例之減刑要件,並就適用上之常見問題為解說。